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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因交通事故,致左手无名指末节残缺(比原来正常手指末节少了1/2)请问一下律师?

    律师你好!我因交通事故,致左手无名指末节残缺(比原来正常手指末节少了1/2),对方全责(对方无损伤造事逃跑),请问一下律师,这交通事故致残赔偿金标准和内容。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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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5929172802

    发布于2017-09-2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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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3466189762 丨Lv 2
    您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事故各方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在3日内申请复核一次。 治疗终结后可以做伤残鉴定,是否构成残疾及伤残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具体如何赔偿,须根据伤残情况而定。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肇事者及保险公司索赔。
    +1 2017-09-28 举报
  • ask5709620330 丨Lv 1
    需要先做伤残鉴定。
    +1 2017-09-2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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