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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92年村两委将一块村内空闲地作价一千元确定给我作宅基地,我盖四间房

    1992年村两委将一块村内空闲地作价一千元确定给我作宅基地,我盖四间房后因年久失修需翻建,2003年镇建设办同意翻建并出具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因经济能力限制未施工。2016年施工时遭邻居阻挠,半年内四次施工均遭阻挠而且我都报警,公安说找村和镇处理,至今一年中向村镇反映几十次,几乎每周都找,镇长和拆迁办主任也作了现场拍照、向村两委和村民了解,但没给我作出处理意见和书面决定,所以至今我也不便再施工。请问:村两委确定给我的宅基地是否有效?镇建没办同意建设的村镇规选址意见书是否有效?镇里应否给出具处理的书面决定?我该如何维权?请专家指教。谢谢! 北京市

    拆迁办 宅基地 拆迁 举报

    提问者:ask2448314160

    发布于2017-09-2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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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4439358740 丨Lv 2
    宅基地是需要经过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村委给你的肯定是无效的,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是有效的,建议你先确认自己的宅基地使用权。
    +1 2017-09-2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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