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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岳父处处刁难不肯过户,急!

     我是03年结婚的时候买的我岳父的房子,当时没有过户也没有写收据,但是当时他把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都给我了,08年我岳母去世,岳父又找了一个老伴,当时我跟他商量把户过了,但是他不给我过,处处刁难我。我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给他录了音,在录音里他承认了是我拿钱买的他的房子,也说了我给了他多少钱,我住的小区里的人也知道是我买的他的房子,请问我的录音和人证能作为证据吗?我还能要回我买的房子吗?

    土地证 房产 土地 房子 举报

    提问者:慕蓝海岸

    发布于2011-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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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苏慕司 丨Lv 2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源同样可以作为证据向法庭提供。《规定》还规定:对于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因此,你的录音根据你的描述的内容看,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另外人证也可以作证,此外,你还应当收集银行汇款的证据,证明你当年向你岳父汇过房款,即应该可以拿回该房屋产权。
    +1 2011-10-2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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