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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个很棘手的问题咨询一下大家,我是今年4月在天津买的房子,办的是贷款,交了首付之后,开发商那边把合同给我弄成全款的了,后来经过沟通又去房管局把合同退了,又重新签的合同,这时已经7月23了,等银行批贷款到现在还没有让去办,如果这期间房贷利率涨了,多出来的这部分费用怎么算?能不能找开发商索赔呢?

    房屋管理局 贷款 开发商 举报

    提问者:soufunso25507

    发布于2017-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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