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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一方去世了,想过户给儿子,女儿不愿意签字,立遗嘱有用吗

    夫妻一方去世了,想过户给儿子,女儿不愿意签字,立遗嘱有用吗 北京市

    房产继承 过户 举报

    提问者:ask2402404385

    发布于2017-09-1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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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余启全 丨Lv 3
    你好,属于女儿的份额,女儿可以要求继承。
    +1 2017-09-18 举报
  • 飞雪世界 丨Lv 3
    你好, 根据《继承法》,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1 2017-09-18 举报
  • ask6417645517 丨Lv 1
    办理继承手续
    +1 2017-09-18 举报
  • ask2097759160 丨Lv 0
    可以,把自己的份额给儿子
    +1 2017-09-1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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