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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首房买卖,合同未约定具体付款期限,而是写公积金银行组合贷款付清,现在公积金出来了银行迟迟没有放款买方不付已经到位的公积金贷款是否构成违约?

    二首房买卖,合同未约定具体付款期限,而是写公积金银行组合贷款付清,现在公积金出来了银行迟迟没有放款,卖房以合同为由要求银行放款后一起付,现在离过户已经过去半年,买方是否可以主张在规定时间内要求付清全款或解除合同?买方不付已经到位的公积金贷款是否构成违约?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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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乐乐卷儿

    发布于2017-09-1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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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3428723664 丨Lv 1
    合同约定本身存在缺陷,所以,建议你带合同当面咨询律师,因为这样的纠纷没有那么简单。
    +1 2017-09-18 举报
  • ask7507920270 丨Lv 1
    情况比较复杂,最好带上材料当面咨询
    +1 2017-09-1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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