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离婚时约定房子归男方,离婚后男方为了想复婚把房子卖了,然后把房款钱给了女方还有保管就没有诉讼时效吗?$https://m.fang.com/ask/ask_29248327.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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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约定房子归男方,离婚后男方为了想复婚把房子卖了,然后把房款钱给了女方还有保管就没有诉讼时效吗?
离婚时约定房子归男方,离婚后男方为了想复婚把房子卖了,然后把房款钱给了女方,说自己不要了。因当时男女关系很好,后来这些年男方因用钱,女方出于两人关系又给了男方一些,都是现金和银行存单(五万以下不签名)。五年后,男方再婚了,后悔了以前给过女方房款,先是通过派出所熟人关系告女方偷盗房款,派出所对女方进行了调查并态度恶劣,现又以保管不还起诉民事。请问刑事案件可以转为民事诉讼吗?男方就这样随便报案,派出所还去女方单位带走女方。女方证明不了赠予和给过男方钱就得全部归还吗?还有保管就没有诉讼时效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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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1423807044
发布于2017-09-1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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