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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时约定房子归男方,离婚后男方为了想复婚把房子卖了,然后把房款钱给了女方还有保管就没有诉讼时效吗?

    离婚时约定房子归男方,离婚后男方为了想复婚把房子卖了,然后把房款钱给了女方,说自己不要了。因当时男女关系很好,后来这些年男方因用钱,女方出于两人关系又给了男方一些,都是现金和银行存单(五万以下不签名)。五年后,男方再婚了,后悔了以前给过女方房款,先是通过派出所熟人关系告女方偷盗房款,派出所对女方进行了调查并态度恶劣,现又以保管不还起诉民事。请问刑事案件可以转为民事诉讼吗?男方就这样随便报案,派出所还去女方单位带走女方。女方证明不了赠予和给过男方钱就得全部归还吗?还有保管就没有诉讼时效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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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1423807044

    发布于2017-09-1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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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个回答
  • 之乎者也11 丨Lv 0
    问题较为复杂,建议当面咨询吧。
    +1 2017-09-18 举报
  • ask3328664608 丨Lv 2
    刑事可以转为民事诉讼,但对方要有证据才行。
    +1 2017-09-18 举报
  • ask6433061546 丨Lv 1
    委托律师代理
    +1 2017-09-18 举报
  • 凡星乐屋 丨Lv 3
    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1 2017-09-18 举报
  • ask9457751179 丨Lv 1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应诉,此男给女方的钱又要要回,不是个爷们
    +1 2017-09-18 举报
  • ask9454174798 丨Lv 1
    你好,案件比较复杂,建议面谈。
    +1 2017-09-1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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