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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哥房子在92年动迁所得,未婚,2008年认识黄女士带着小孩,并结婚,,请问我哥房子有权继承吗?

    哥房子在92年动迁所得,未婚,2008年认识黄女士带着小孩,并结婚,,没几年我哥因病去世,请问我哥房子有权继承吗,父母去世,户口我哥一人,产权我哥一人 北京市

    户口 房产继承 动迁 房子 举报

    提问者:ask2167388665

    发布于2017-09-1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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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ask1860007136 丨Lv 2
    配偶以及形成事实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拥有继承权。
    +1 2017-09-18 举报
  • ask1405404086 丨Lv 1
    你好,登记结婚的话黄女士有法定继承权
    +1 2017-09-18 举报
  • ask5080199176 丨Lv 2
    他的妻子有权继承
    +1 2017-09-18 举报
  • ask9439690064 丨Lv 1
    由他妻子继承,如果结婚时孩子未成年你哥与孩子也建立继父子的扶养关系,孩子也有继承权。
    +1 2017-09-1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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