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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置换,买家违约

    房屋置换,我9月2日签署卖家区间协议,当时中介已经确认买家的买房资格,口头说没有问题。之后9月10号,我签署买家区间协议,当时买家这边的中介也跟我当做卖家的中介沟通过,也口头确认买我房子的买家的购房资格,也被告知是符合资格的。但是9月12日我被告知,买我房子的下家的社保不满5年(累计61个月,但是前6个月是补交的,这是9月11号以卖家身份的中介就知道了,但是也没有告知我,一直到12日,以买家身份的中介告诉我的),我想咨询的是,如果买我房子的下家违约,导致我也要违约,我可以维护什么权益。 北京市

    购房 房屋 中介 房子 举报

    提问者:qfly323

    发布于2017-09-1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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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8个回答
  • ask4579844409 丨Lv 2
    两套房子分别两个买卖合同关系,对你来讲是一体的,但法律上是两个独立的法律关系,所以,您卖房可追究的违约责任限于买卖合同约定,您对第三人的违约损失,是不能要求的。
    +1 2017-09-18 举报
  • 安鸿在线 丨Lv 2
    你下家违约,你可没收定金。
    +1 2017-09-18 举报
  • ask7395960295 丨Lv 2
    具体看居间协议的啊,一般是扣除定金的
    +1 2017-09-18 举报
  • ask2074902273 丨Lv 1
    具体看合同条款,你可以起诉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你的损失
    +1 2017-09-18 举报
  • ask3509790914 丨Lv 1
    具体要看合同条款,如果有证据证明买家违约,那么可以要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你的损失
    +1 2017-09-18 举报
  • ask1998011525 丨Lv 1
    你可以根据你和卖家签订的协议内容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你和你的上家的合同内容如何,具体问题可来电详细法律咨询。
    +1 2017-09-18 举报
  • ask5808761344 丨Lv 2
    要分别看两个合同
    +1 2017-09-18 举报
  • ask7882004158 丨Lv 1
    具体看你的合同条款了,如果你约定的过户日期前对方具有购房资格了那就不构成违约,关键要看你居间协议的条款了
    +1 2017-09-1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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