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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纠纷的法律问题

    在转让店面时,不知道要签转让协议。所以没签,只在收别人保证金时写个收据给别人 。收据上写着收转让保证金2000元,口头说的转让费和交付转让时间都没写字据.只有变更原合同时,对方和我签的有字,和日期 !.现在对方迟迟拖着不回复我要不要转这家店 !还想在不转这家店时把转让保证金要回去!他们能要得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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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我像费翔

    发布于2007-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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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欧逸小罗 丨Lv 3
    你说你们没签合同,又说到变更原合同时你们签了字和日期,没太看明白.如果你们双方有一份书面协议,双方对转让费和转让时间有争议的,应以这份书面协议为准.如果是写的定金,按法律规定,他们事后反悔不买,你可以没收不退.事实上,现在你们写的是保证金,且没有写明如他们反悔不买你可没收,这个保证金所起的担保作用不明,要分析起来,只是一个预付款,那他们不买,你当然应该退回.通常我给卖方的建议是,你就拿着吧,不要主动给,要想拿钱,没那么容易,毕竟你也因此折腾了一番.顺便说一下,我是深圳的房产律师.
    +1 2007-05-2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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