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保定,京南一品小区,2011年底交房,2012年6月入住,2015年冬(来自重庆大鼎第一时间小区)$https://m.fang.com/ask/ask_29201832.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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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京南一品小区,2011年底交房,2012年6月入住,2015年冬(来自重庆大鼎第一时间小区)
保定,京南一品小区,2011年底交房,2012年6月入住,2015年冬季供暖季,第一次出现分水阀漏水,第一时间给物业打电话是在上午九点多让其把楼道内的总阀关掉(因物业把总阀门位置锁着,别人打不开),但是物业人员上午十二点才去,当时因为漏水已经把家里的地板和柜子泡了而且时间时间过长把楼下也泡了;没过多久,地暖又漏水,把楼下淹了,与物业协商,总说过了两年的地暖质保期,不予解决,让楼下找我们赔偿。请问这两次漏水物业是否有责任?应该承担怎样的赔偿?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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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8489828202
发布于2017-09-09 北京市
共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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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1646899841
丨Lv 1
你好 有责任的 建议起诉解决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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