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在接到验房通知,继续拆走合同上规定留下的家电家具是否涉嫌侵占罪或者盗窃罪
专家好我买了李姓房东的房子,9月2号接到银行通知贷款下来了,并让中介通知了房东3日验房,放款。2日下午我想去房子里看看,置办点锅碗瓢盆,没想到看到的确实房东在拆家具,更换家电(我有签合同时间的屋内设施照片,也把拆卸现场拍了照,证据确凿充分),我们立即通知中介说服房东停止侵权。3日0800要验房了,由于房内物品还没有拆卸搬运完,房东拒绝到场开门,说有事拖到1400时来,1400又没有到场,她是留出时间搬完东西。一直到6日,中介通知拿到了鈅匙,开门一看所有电器都更换垃圾品(有前后照片对照),所有家具都被搬走。请问专家:1、卖家更换、搬走合同上有约定留下的物品是否违约、2、合同中规定的10%的违约金如何主张?3、已经通知要验房了,我们也看到了拆卸行为,卖家不听劝阻是否涉嫌犯罪,触犯了什么法条?谢谢专家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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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4854557903
发布于2017-09-09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