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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加住二楼,外面下水道堵塞,造成厨房水倒灌,浸泡坏地板和家具

    2012年拿到精装后的新房,在二楼,期间发生过一次厨房水倒灌,发现得早排通后就没有再管。去年搬了新家后这套房子就开始出租,上月又发生厨房水倒灌,正好租客出差北京半个月。所以所有房子的地板、墙面下面、家具都被浸泡,已经完全不能用。目前新城物业说,他们只是出于道义,通过保险赔偿浸泡造成的损失。但是他们不负责赔偿造成的租金损失,今后再次发生也不再管了。他们认为是楼上所有住户的共同责任。一楼水是直接排出去的,我们二楼是水管的最矮的住户;请问,责任应该谁来负?物业真的没有责任吗?租金损失应该谁负责?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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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6482781898

    发布于2017-09-0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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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6805001311 丨Lv 1
    按合同约定处理的
    +1 2017-09-07 举报
  • ask3612295362 丨Lv 2
    可起诉物业公司要求赔偿。
    +1 2017-09-0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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