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未收到开发商交房通知,要求卖方给予买方部分活动经费,不配合就起诉
双方私下买卖房屋两套,买方将款项打到卖方(收款人)账户上,卖方(收款人)把购房收据给买方,收据名字也是买方单方的,可后期开发商没打电话通知买方来交房,买方不想去开发商那里退房并退款,与卖方沟通说是卖方单方支付部分活动经费在中间协调,卖方不同意,想要买方先去公司办理退房并退款(利率,利息什么的由开发商与买方商榷),然后将部分费用给予买方,买方不同意此方案,主要是买方想要房子,故单方起诉卖方(收款人),而不是先行起诉开发商,卖方(收款人)又没有买方(个人)购房收据,只是收取了房款(在指定银行帐户),卖方该如何应对,怎样降低自己的损失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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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心中的蔷薇
发布于2017-09-03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