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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继承房产

    我现在17岁,我爷爷写遗嘱给我留了套房子,但是必须要我到18岁才能继承。但是我妈妈说这套房子不经过她签字是不能给我的。请问如果我妈不同意,我可以18岁直接继承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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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1544844043

    发布于2017-09-0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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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ask9304436220 丨Lv 1
    你好,只要达到遗嘱中的限定条件,你就有权去办理继承手续。
    +1 2017-09-02 举报
  • ask7773900175 丨Lv 0
    你好!可以继承,不需要他同意。
    +1 2017-09-02 举报
  • ask5644810503 丨Lv 1
    遗嘱需以法定程序、条件进行,否则视为无有效遗嘱,按照法定继承进行。由法定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第一,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第二,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三,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第四,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第五,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第六,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第七,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详情热线咨询
    +1 2017-09-02 举报
  • ask8736266029 丨Lv 1
    你好,房子是你爷爷通过遗嘱的方式给你的,你妈妈无权干涉。只要达到遗嘱所约定条件你就可以进行继承。
    +1 2017-09-0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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