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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平湖御龙湾楼盘虚假宣传等事项

    1.地下车位与约定及宣传严重不符,原先御珑湾宣传资料中明确表明的双层地下车库,现变更为单层地下普通车位,导致车位数量大幅减少。2.目前已取消了当时宣传册中承诺的智能IC卡梯控系统,影响了商品房的使用功能。3.另外,御龙湾中途变更总承包商,没有通知业主。请问,这1.2项算不算虚假宣传?3项算不算重大变更,需要通知业主吗?象这种情况算开发商违约么?能不能退房?要退房的话,该怎么处理? 北京市

    商品房 业主 开发商 楼盘 举报

    提问者:ask3508523962

    发布于2017-09-0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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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6010779214 丨Lv 2
    你好,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1 2017-09-02 举报
  • ask4735168618 丨Lv 2
    可以起诉维权。
    +1 2017-09-0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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