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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请教房屋产权问题及个人感情问题该如何解决

    我和女友在2005年底买了一套价值37万的商品房。首付和月供由我们两个共同承担。房产是我和她各50%.

    商品房 房屋 房产 首付 举报

    提问者:疯林火山

    发布于2007-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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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lovelytomorrow 丨Lv 3
    看来你遇上了图财型的女友,两个人到这个份上就很没意思了,是个比较棘手的问题,如果有真爱,应该是无所图的,最起码不该图你的财与物,也有一种可能,对方想用这种方式栓住你的心。
    +10 2007-05-20 举报
  • blueidea82 丨Lv 4
    六年应该说是比较长的一段时间了,而男女的感情经过这么长时间的磨合,如果没有一些稳定的因素(如孩子、共同的事业和追求等)就会有厌倦情绪出现,也就是一般所说的“七年之痒”。 你们双方都对对方有怀疑和不满,所以你的她会向你要用物质来证明她的存在(可能她已经以身相许了吧,女性在性方面付出后,总会有很强的恐惧感,这是女性天生的本性),而这一点又深深刺伤了你。而挽回不挽回要看你对她的感情能不能冲破对物质的束缚。你可以试着在一张纸上分别写上能失去她和不能失去她的因素,再依次划去你认为不重要的因素,最后看看到底是什么,这样才能决定你心中到底是什么重要。 如果确实觉得这段感情确实不得不分手,她的性格已经对你的发展构成影响和阻碍,你对你们的未来也不再看好的话,及早分手是明智的。但我认为六年时间已经能证明了她对你的真心,一个女子从18岁跟了你6年,基本上是把一生中最黄金的时间给了你,还和你一起买房(并且房产证还不是她的名字),而你并未给她一个名分。说到底,她还是害怕你抛弃她。而你这些日子也可能因为工作而忽视了她,或有某些行为让她害怕和恐惧(如和其他女性约会、接触等)。结婚是一个男人能给予一个女人的最好承诺。 上面说完了感情,下面说说可能会牵涉到法律的方面。虽然我认为你上面贴子中说的事情远未达到闹上法院的程度,但是从文中可以看出你去意很强,不知道除了贴子中所说的外,还有什么别的因素你未在贴子中写明的。 就目前来说,房产证上写的是你的名字,日后即使打官司也是要由你的女友来打,并且谁提出谁举证,她如果要想要回一半的房子产权,就要证明当时的出资和每月还款有她的份额,你们之间若没有书面协议的话,这点在法院是不被认可的,除非有第三方证据的补充。 其次,即使是法院认可了你女友出资的实际,因为是双方共同出资,最后也只能是由双方调解或由法院判决来由一人分得房子继续负担分期,另一人则拿回当初的购房款和房子升值后的一半收益。 所以说,你现在有写着你名字的房产证,你真的没有什么好怕的。怕的是你的女友,所以她会提出这样的要求。你应该站在她的立场上想一想。 好久没写这么长的贴子了,我真的是对你们六年的感情认为很宝贵,现在这么浮躁的社会,男人女人能有这么长时间真的很不容易。我总觉得你的女友就是想向你要一个承诺,而不是一个房子产权证上的名字(不然她也不会说出“各过各的,分房住”的傻话,一个女人真想和你分手的话,她会搬出你们的家,而不是继续和你住在一个屋檐相互刺激)。 但如果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造成你和她的分手的话,我希望你做为一个男人,大度些,该是你女友的部分请给她。 我上面关于法律的部分是经过实际案例的,你可以再向专业的律师来咨询一下是不是正确的。我不希望你利用法律上的缺险去伤害一个曾和你有很深感情的女子。 最后补充一下,我不是一个律师,但我不想看到你的这件事情最后真的会闹到走上法庭的地步。
    +10 2007-05-2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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