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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183848316
丨Lv 2
你好!针对他父亲的老房子,由于其父亲去世,其母亲还在,根据《继承法》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因而首先要将房子一般的产权分出归其母亲的个人所有,然后剩下一半的产权才作为其父亲的遗产发生继承,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一句你的表述,其父亲应该没有遗嘱,故发生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有你丈夫、你丈夫母亲、你丈夫的四个姐姐,一共六个人,基本按照平分的原则予以继承各自的产权。但还是要结合你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