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未留遗嘱的祖屋盖房,面临拆迁,与姐姐发生房产纠纷
我家姐妹三人兄弟一人共四人,本人排行老三,姐姐排行老大,兄弟排行老二,以及妹妹老四。老人已经在97年去世,并未留下遗嘱,留下200平米院子和70平米祖屋,大家默认由哥哥继承但并未留下文件。同时哥哥在2001年去世,留下嫂子和侄子。本人与其余姐妹二人均已外嫁,户口也已转出到别区。后来在2010年底,本人和嫂子侄子协商,在老人原院子花费约30万元全部盖上平房并装修,供与嫂子侄子使用,并约定如果面临拆迁,原70平米老屋不算,本人所盖200平米院子由本人和嫂子家各分一半。同时由于当时该院子没有户主,本人便将户口转回至该房子。今年7月,该房产面临拆迁,经过相关评估认定,该房产约270平,户主为本人,无其他人。但本人大姐得知后想要从中获取全部面积的四分之一利益。但该全部面积中,只有70平米是原来老屋,200平米为本人将院子改为的平房。本人和嫂子侄子提出,将原70平米老屋向兄弟姐妹共4人进行平分,但得到大姐的否决。请问如果大姐将本人起诉,法院是否会支持大姐,将全部房屋面积的四分之一分与大姐。 北京市
更多
房产纠纷
房产继承
房屋
自建房
举报
提问者:irischou2008
发布于2017-08-24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