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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继承确权
两位老人生前育有一子一女,有住房两间,其中一间已给女儿(因儿子与父母矛盾,称生不养死不葬)一直同女儿生活居住,2010年住房拆迁,父亲,女儿名下各得住房一套及部分拆迁款,且老人的拆迁款已经用完(两位老人晚年患肺癌),2010年母亲,2016年父亲相继去世,留有父亲名下住房一套,没有存款,请问1、儿子怎样继承?能否主张老人的拆迁款?2、能否主张已经给女儿的房产?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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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681878538
发布于2017-08-19 北京市
共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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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1854738984
丨Lv 2
如果儿子未对老人尽过赡养义务,则应不分或者少分。儿子不能主张女儿的房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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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8408863737
丨Lv 2
你好,子女均有继承权,具体情况建议来电具体分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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