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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父母于七五年离世,留下在五十年代购买的农村宅院近一亩多,房屋七间。当时我们未分割遗产请问此时我还有继承房产的权利吗?

    父母于七五年离世,留下在五十年代购买的农村宅院近一亩多,房屋七间。当时我们未分割遗产。並未在一处生活。后二哥在家把原北房三间进行了翻修,並拆掉东房二间。但我们结婚用的二间西房现仍在。后他在我不知情私自政了房本名称为己有。请问此时我还有继承房产的权利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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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9930519551

    发布于2017-08-1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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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7549778471 丨Lv 1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1 2017-08-15 举报
  • ask763173618 丨Lv 1
    宅基地以现有的登记为准,您没由权利要求继承。
    +1 2017-08-15 举报
  • ask312904371 丨Lv 2
    可以申请。。
    +1 2017-08-1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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