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老师好,我爰人将房产赠与给我并且更名字在我的名下,现在他提出离婚要分割房产合理吗受法律保护吗?$https://m.fang.com/ask/ask_28897946.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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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我爰人将房产赠与给我并且更名字在我的名下,现在他提出离婚要分割房产合理吗受法律保护吗?
老师好,请问一下,我爰人将房产赠与给我并且更名字在我的名下,现在他提出离婚要分割房产合理吗?,受法律保护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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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9417448208
发布于2017-08-15 北京市
共9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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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4856059810
丨Lv 1
您好,这个房子属于你的个人财产,无需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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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8585983489
丨Lv 2
您好,是在婚后变更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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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7410752673
丨Lv 1
这是你爱人的权利,所以合理,但你可以通过律师指导,拒绝分他房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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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9826313656
丨Lv 2
赠给你的就是共同财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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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8493093126
丨Lv 1
如果房产已经登记在您名下,需要根据对方要求离婚的原因是什么判断是否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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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342261065
丨Lv 0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赠与另一方的不动产到底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取决于夫妻之间的约定。若明确书面约定是受赠方的个人财产,而且约定不违反法律,则该不动产是受赠方的个人财产。否则,该房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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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5458317930
丨Lv 0
你好,1、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3、《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4、因此,如果你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该房屋是自己父母对自己购买的房屋,对方就无权要求进行分割。建议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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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706197756
丨Lv 1
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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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fagaggfg
丨Lv 0
有明确的赠与合同吗?没有需要按共同财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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