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这种情况下,妻子需要承担责任吗

    夫妻结婚期间,丈夫与人合伙做生意,后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丈夫与合伙人又另写了一份借款(用房屋抵押)但是房子为妻子个人财产,离婚后,需要对此借款进行负责吗?算不算共同债务? 北京市

    抵押贷款 房屋 房子 举报

    提问者:yuki0728

    发布于2017-08-14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6个回答
  • ask1739804136 丨Lv 1
    除非合伙人能证明该借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否则妻子不承担责任。
    +1 2017-08-14 举报
  • ask3517029265 丨Lv 2
    如果能认定为个人债务的话,另一方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1 2017-08-14 举报
  • ask3372018770 丨Lv 1
    你如果未同意抵押,也未签过字是可以撤销这份抵押的,能证明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则不能认定为个人债务,需要帮助可以联系我。
    +1 2017-08-14 举报
  • ask3402831243 丨Lv 4
    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还需要看借款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另外抵押手续是否合法
    +1 2017-08-14 举报
  • ask8343377756 丨Lv 2
    您好,如果妻子确实不知情,丈夫的经营所得也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妻子可以主张对该借款不成偿还责任;另外,丈夫用妻子的个人房产为他人抵押,该抵押合同无效,而且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不成立。
    +1 2017-08-14 举报
  • ask5995686153 丨Lv 2
    如果没有举债的合意,且妻子没有因此获益且没用于夫妻生活的,女方可以抗辩不承担
    +1 2017-08-14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