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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怎么赔偿?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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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5208967680
发布于2017-08-13 北京市
共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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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Lv 1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第十七条规定,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应当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有交易的,应当选用市场法评估……住宅房屋一般交易实例较多,因此,评估时应选用交易案例进行修正,得出被征收房屋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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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回答2010
丨Lv 0
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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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6842036979
丨Lv 1
拆迁的房子怎么卖严格来讲,是不能这样做的。因为安置房也应安置给房屋产权人,然后再卖给别人,办理过户手续。但是,有的地方,房屋产权人和买房人在补偿安置协议前签一个房屋买卖协议,把这个协议进行公证,在拆迁补偿时就可以拿公证书,和产权证,直接安置给买房人了。一、不是集体土地,是国有土地或国有划拨土地; 就可以卖;二、 拆迁安置房是必然能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就是买卖方法有点特别:1、付款时间与办法及违约责任要详细,请房产律师介入;2、房屋具体状况要尽可能详细,毕竟还没有办房产证;3、签订《安置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的出售人要有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包括该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中被安置的所有的人员都要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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