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维权咨询
我是河南省驻马店市汝南县聚豪华庭的一名业主,代表300户业主向您咨询几个问题:购房合同上写的是2015年5月1号交房,可是最早的一批是8月3号通知的;我们在交房期间发现如下几个问题:1、公摊面积达到30%多,与国家规定差距太大。比如:购买的是120㎡的房子,交房时测量为80多㎡,与之前合同上签订的面积出入太大。2、物业费收费标准为1.2元/㎡/月,说是北京来的物业,我们上网查的是2级物业。而物业价格则是高于国家规定的一级物业的价格。3、物业另外还收取每年分摊300元电费。这种做法是否合理,与我们所交的物业费是否冲突,有没有法律依据。4、物业收费价格标准是否需要在当地物价局备案。5、开发商没资格证证明其具备交房条件,还强制我们交房,拿不出任何证书,还令我们先交1万-3万不等的交房费,还不让验收房子。另外还私自更改外墙,合同上说的是贴瓷砖,显示是粉刷的。入户防盗门使用的是安全门(企业非标门),没有达国家规定防盗安全标准。6、开发商出具不了房产大本(总房产证)。7、更出具不了当地房屋质监部门所出具的安全质量检测验收报告。8、根据购房合同,关于房屋延期交付所产生的违约金,开发商只字未提。综上所述,我想咨询:1、我们业主是否可以退房,有没有法律支持我们。2、我们业主是否可以通过法律捍卫我们的权益,怎么捍卫。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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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6128617925
发布于2017-08-13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