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荣成市一名貂养殖户,从2013年开始进行貂养殖的,养殖是利用
您好,我是荣成市一名貂养殖户,从2013年开始进行貂养殖的,养殖是利用贷款和借钱等方式筹集40万才逐渐将厂办起来的,刚开始养殖时去工商问过办理养殖营业证,工作人员说我们这里养殖的都没有办理过,直接养就是,就没有办理养殖营业证。现在,县级政府说我的厂在禁养区,现在要组织畜禽养殖年污染专项整治,限2017年11月10日前自行关闭或搬迁,否则组织强制拆除。补偿标准只是说对畜禽及其附属设施等地上建筑物及养殖器具、笼具等设施设备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由有资质的中介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而对养殖的畜禽由养殖户自行处理,不予赔偿。2013年貂价到达顶峰,之后一路下跌,直到今年才有所好转,每年貂食、人工、厂房等费用大约已欠款90多万,全家人都靠这些貂活着。如按照政府通告补偿,远远不能够偿还所欠资金,不知道能否就此事进行维权,取得相应的补偿。现就此事进行咨询,望答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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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6706206446
发布于2017-08-10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