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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买卖,买方要求过户给第三方的纠纷
我爸是卖方,我爸在明知买方不符合购房资格的情况下,和买方签订左房产买卖合同,并且在合同中同时写明了同意买方可以过户给第三方,但没有明确写明第三方名字。而合同中要求买卖双方在七日内作委托第三方办理赎楼、过户等手续的全权委托书。1.请问如果七日后买方找不到第三方过户人,我是否可以解除合同,我是否需要负担违约责任?2.如果七日内买方一直找不到第三方过户人,我是否可以不作公证等委托书,我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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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2024594457
发布于2017-08-1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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