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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出租产生合同纠风如何解决(寻求专业人士解决)

     我把房子出租给一个房客,签订的是一年的合同,那房客就交了三个月的房租。但是三个月后,应为资金问题,房客逃走了,现在找不到人。我到公安局去,我想强行收回房子,想他们做个见证,警察说他们无法受理这种案件,要到法院去。我想问的是除了去法院还有什么办法呢?如果去法院那流程又是 什么(办理的手续),大概时间要多久,上庭费用又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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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万径行踪

    发布于201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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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千山寒江雪 丨Lv 2
     像这种情况,等他在规定付房租的日子之后一个月内没有出现的,一般的做法就是等一个月后他没出现,就建议房主找几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一起把房门打开,把他所有留下的东西给保存到某个地方,别给弄丢或弄坏就行。像这种情况只是建议,不给出具任何的证明和手续,这样比较人性化,如果真走法律程序,那可太麻烦了,关键是你没法找到他。
    +1 2011-10-2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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