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关于房产证和贷款的法律问题,求高手指点

    请教大家,请大家帮下忙一对夫妻离婚,离婚协议上把房子给了儿子,但是房产证上房子还在女方名下,没过户。现在女方要用房子贷款,可是银行说这离婚协议上签了,说明房子现在是你儿子的,虽然没过户,但是贷款不可以贷给你,要她把房子先过户给她儿子后再说。她儿子成年了,也愿意把房子给自己妈妈贷款。但现在面临一个难题,贷款的条件之一是贷款人必须要有6000元的月收入,如果房子过户给她儿子,她儿子没有收入,不符合条件。如果先过户给她儿子,再过户回来,手续费太高,不划算。要怎么做才比较方便呢?可不可以让母亲和儿子直接签一份转让协议,去公证一下,这样银行那边能过吗?

    手续费 贷款 房产 房子

    提问者:慕蓝海岸

    发布于2011-10-20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苏慕司 丨Lv 2
    从法律上来说,母亲应当可以直接用房子进行贷款的,在我国房产所有权的转移应当以登记为准,也就是说在没有办理过户之前,母亲作为房产所有权人可以对房产进行处置,当然前提是该房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说将来儿子与母亲之前就房产的问题发生纠纷,都不会影响银行的利益,所以不知道您所在地的银行是不是都不同意办理,建议您多咨询几家银行。另一方面,母亲先把房子过户给儿子,并不存在说要再过户回来给儿子才能贷款,贷款人还是可以是母亲,只是由儿子出面以名下的房产作担保即可。
    +10 2011-10-20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