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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是租户,电器坏了,谁承担责任

    租住一房屋,一个老热水器在使用中,突然不制热了。电冰箱,开始检查时是好的,仅使用一次后,就不制冷了。租贷合同中有写:“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房屋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我想问一下,发生此类问题,谁承担责任,是因我修,还是他修。更想问一下,是参考那一条法规或者条例的第几条,想得知具体的参考条文。 北京市

    冰箱 热水器 房产纠纷 房屋 举报

    提问者:ask410862181

    发布于2017-08-0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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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5个回答
  • ask9281130328 丨Lv 2
    你好,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
    +1 2017-08-07 举报
  • ask1750620680 丨Lv 2
    此类事件大多数都是双方协商解决的。
    +1 2017-08-07 举报
  • 装修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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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sk3083043244 丨Lv 1
    你好,如果合同有约定按照合同约定,如果不恩给你正常使用是合理损耗造成的结果,无需担责。如果是因为不合理使用,造成的结果,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 2017-08-07 举报
  • 阴阳无极 丨Lv 2
    首先你应通知房东,如果是正常耗损你不用承担责任
    +1 2017-08-07 举报
  • ask6721964946 丨Lv 2
    您好,如按照合同来分析,的确需要您承担举证责任证明你没有“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还是建议双方协商吧,如果真如你所说的,电冰箱只用过一次就不制冷了,的确不应当是你来维修。
    +1 2017-08-07 举报
  • ask4668417733 丨Lv 2
    您好如果是因为房客的过错导致的应当由房客负责,如果是其他原因应当房东负责
    +1 2017-08-07 举报
  • ask9681229516 丨Lv 2
    如果不是乙方保管不当的话由甲方承担责任。
    +1 2017-08-07 举报
  • ask6695425116 丨Lv 1
    你好,具体要根据合同的约定办理的。
    +1 2017-08-07 举报
  • ask1925912580 丨Lv 1
    如果你是合理使用,可以不承担责任
    +1 2017-08-07 举报
  • ask2408036553 丨Lv 2
    你好,合同有约定的应按照约定的内容履行。根据合同,应该是您维修,因为您很难举证证明不存在“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
    +1 2017-08-0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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