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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纠纷,小产权房子

    黄某以刘某的名义1993年隐名买了小产权房子。1993年-2008年所有与村委会关于此房的所有收据均为刘某之名,收据北面均为黄某交付。2008年之后收据为黄某。2002刘某给黄某立字据,此房的居住权与产权均为黄某,签名只有黄某(已婚)与刘某(已婚)。2012年村委会派发此小产权房的房产证,户主为刘某。请问黄某应该做何处理,保障以后的房屋拆迁、继承等权益不受刘某牵制?现黄某的儿子结婚无房,儿媳因为此两个人一直不敢要孩子,怕出什么闪失导致无所居住。请各位好心律师帮帮忙,这种问题,黄某应该作何处理,保障此房产。 北京市

    居住权 房产纠纷 房屋 户主

    提问者:ask4152672018

    发布于2017-08-0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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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ask7306656916 丨Lv 1
    小产权房本身就存在巨大隐患,更何况是借名购买的小产权房,不可能保障权益
    +10 2017-08-04 北京市
  • ask9845513919 丨Lv 2
    看小产权房的来源和购房资格,私下的购房协议是否能被认可,属于待定状态,有一定风险,最好当面咨询律师。
    +10 2017-08-04 北京市
  • ask8106581278 丨Lv 1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的。
    +10 2017-08-04 北京市
  • ask249879889 丨Lv 0
    双方的交易行为是无效的。难以获得保障
    +10 2017-08-04 北京市
  • 陈昊炜 丨Lv 3
    黄某可以向法院起诉确认房屋所有权,确权后将房屋登记在黄某名下。
    +10 2017-08-0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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