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收房验房
  • 我于2016年租甲方房屋,每月房租1600,押一付一,每月20号交房租请问这样算合理吗?

    我于2016年租甲方房屋,每月房租1600,押一付一,每月20号交房租,2017年7月31号,终止合同,房东扣掉7月20号到8月20号的房租,还在押金里扣了222水电费,请问这样算合理吗? 北京市

    房屋 房租 押一付一 押金 举报

    提问者:ask3409902444

    发布于2017-08-03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4个回答
  • ask4017296236 丨Lv 1
    法律不管是否合理,你觉得不合理的可以选择换一家租房。
    +1 2017-08-03 举报
  • ask80019941 丨Lv 2
    不合理的,应该算到合同终止日期
    +1 2017-08-03 举报
  • ask230459489 丨Lv 2
    如果那几天确实实际使用房屋并且有拖欠水电费的,属于合理
    +1 2017-08-03 举报
  • ask3128015061 丨Lv 1
    看你们合同如何约定的,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何时届满,若你在租赁期届满后又事实上占有使用该租赁房子的,你实际租了几天,就计算几天的房租给房东就好。水电费按你实际产生了多少支付。
    +1 2017-08-03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