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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盖房,房屋性质为商品房,交钥匙时业委会成员为单位领导任命也就是说单位就是开发商,结果后期物管费停车费一系列问题产生纠纷,全由业委会代表业主强行通过。大家说业委会不是选举产生的是非法的,但是业委会振振有词说自己在街办处备了案签了字的,是合法的。请问业主该如何维权?

    物业费 商品房 房产纠纷 业主 举报

    提问者:passport8225458764

    发布于2017-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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