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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买的企业福利房,已过度全部产权,工作不满10年公司起诉要求原价收回

    1999年毕业进的单位,2008年买的公司的福利房,当时是按照工龄排的顺序买的因为房源充足,所以很多刚毕业的也跟我们一起有资格买房,当时公司有个文件,要求员工必须在买房后在单位工作满十年,不然原价收回房子。2014年时被公司辞退,公司起诉我们要求原价收回房子,这个房子我有房产证(原房产证在公司不给,我自己去房产局补办的房产证),请问单位有权利原价收回吗?我不打算卖房子,而是继续居住,如果收回房子是否应该按照现在的市场价格? 北京市

    房屋管理局 购房 福利房 房源 举报

    提问者:ask854143547

    发布于2017-08-0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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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5207167089 丨Lv 2
    当初买房有优惠的话,公司有权要求补偿。
    +1 2017-08-0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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