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我于1995年3月出生,同年8月爷爷将其集资房立据由我继承产权,。并于1996年6月将产权过户给我请问爷爷能收回此房的产权吗?$https://m.fang.com/ask/ask_28550979.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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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1995年3月出生,同年8月爷爷将其集资房立据由我继承产权,。并于1996年6月将产权过户给我请问爷爷能收回此房的产权吗?
我于1995年3月出生,同年8月爷爷将其集资房立据由我继承产权,。并于1996年6月将产权过户给我,2016年此房列入棚户区改造,爷爷以第三代人没有继承权为由要收回此房,请问爷爷能收回此房的产权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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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
棚户区
房产继承
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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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3543900796
发布于2017-07-28 北京市
共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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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5709400915
丨Lv 2
你好,建议请律师介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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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2205276094
丨Lv 1
您好,已经将此房过户给您的话而且还立了协议是不能再收回的。希望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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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应波
丨Lv 3
您好,请问您有房产证吗?房产证上是您的名字吗?请问您爷爷当时是立了字据的吗?如果是,而且已经过户给您了,那他是没有权利收回去的,希望可以帮到您,如有需要,可以转一对一咨询或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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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6951633267
丨Lv 1
你好,已经不能收回了。(一)当时已经将房产过户给你了,房屋所有权是以登记为要件的,你目前是所有权人。(二)第三代人的继承权一般是法定继承权。但是由遗嘱的话,是会先按照遗嘱继承的,没有遗嘱的情形才是按照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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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张4
丨Lv 4
您好,继承可以遗嘱继承也可以法定继承,虽然遗嘱优先,但是遗嘱应该是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才生效,所以你的爷爷是可以收回之前的字据的,就算是赠与也是可以撤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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