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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于1995年3月出生,同年8月爷爷将其集资房立据由我继承产权,。并于1996年6月将产权过户给我请问爷爷能收回此房的产权吗?

    我于1995年3月出生,同年8月爷爷将其集资房立据由我继承产权,。并于1996年6月将产权过户给我,2016年此房列入棚户区改造,爷爷以第三代人没有继承权为由要收回此房,请问爷爷能收回此房的产权吗? 北京市

    棚户区改造 棚户区 房产继承 产权 举报

    提问者:ask3543900796

    发布于2017-07-2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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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ask5709400915 丨Lv 2
    你好,建议请律师介入维权。
    +1 2017-07-28 举报
  • ask2205276094 丨Lv 1
    您好,已经将此房过户给您的话而且还立了协议是不能再收回的。希望能帮到您。
    +1 2017-07-28 举报
  • 姚应波 丨Lv 3
    您好,请问您有房产证吗?房产证上是您的名字吗?请问您爷爷当时是立了字据的吗?如果是,而且已经过户给您了,那他是没有权利收回去的,希望可以帮到您,如有需要,可以转一对一咨询或来电咨询。
    +1 2017-07-28 举报
  • ask6951633267 丨Lv 1
    你好,已经不能收回了。(一)当时已经将房产过户给你了,房屋所有权是以登记为要件的,你目前是所有权人。(二)第三代人的继承权一般是法定继承权。但是由遗嘱的话,是会先按照遗嘱继承的,没有遗嘱的情形才是按照法定继承。
    +1 2017-07-28 举报
  • 张张4 丨Lv 4
    您好,继承可以遗嘱继承也可以法定继承,虽然遗嘱优先,但是遗嘱应该是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才生效,所以你的爷爷是可以收回之前的字据的,就算是赠与也是可以撤销的
    +1 2017-07-2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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