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我老婆嫌弃我挣的钱少对我冷淡,不许我碰她,一年都同房不到几次,现在要离婚这种情况离婚的责任在于我还是女方?

    我老婆嫌弃我挣的钱少对我冷淡,不许我碰她,一年都同房不到几次,现在要离婚,我有一套房子是婚前财产,国家今年出了政策我没有去公证处公正,房产上有了我老婆的名字,我们有一个女儿4岁,所有挣的钱都在她那里,她离婚要求是要我把房子改成女儿的名字,女儿归她,那个年补5元孩子抚养费,我净身出户。我想咨询一下我这种情况可以申请法院判定吗,这种情况离婚的责任在于我还是女方? 北京市

    房产 房子 举报

    提问者:ask2897793181

    发布于2017-07-27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3个回答
  • ask9177523557 丨Lv 2
    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如双方对离婚事项有争议可由当事人起诉到法院,依法调解和判决。
    +1 2017-07-27 举报
  • ask4523543448 丨Lv 1
    离婚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当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可以协议离婚,协议内容主要是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孩子抚养权的分配以及一些约定内容,然后就带上协议书、身份证明、结婚证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即可,快速、方便、简单。如果是一方或者双方不愿意离婚,或者双方都愿意离婚,但是对财产问题、孩子抚养权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存在争议,那么只能选择诉讼离婚。诉讼离婚的特点就是程序复杂、时间漫长,第一次诉讼还可能离不掉,需要二次诉讼。支付多少的小孩抚养费,一般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小孩的实际花费来判决。即:没有获得小孩抚养权的一方,每月支付小孩的抚养费是自己工资收入的20%------30%之间,同时比较小孩的实际花费,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如果获得抚养权的一方要求一次性支付,那需要看对方有能力一次性支付,而且同意这种支付方式。给付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可以以任何理由拒绝支付。财产的归属和分割与财产的性质有关。一般是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分割。而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拿出财产分割方案,再由法院进行审查确认;如果男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法院会先提出分割方案,尽量使男女双方能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如果还是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再进行依法判决。而法院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会遵循以下原则:1. 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尊重夫妻双方真实的、合法的意愿。2. 男女平等原则。3. 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因一方重婚、通奸、虐待或实施暴力等伤害另一方及其亲属等行为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要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4. 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5. 有利生产与方便生活原则。6. 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具体的怎么分割,双方各自分多少得根据具体的财产情况来确定。
    +1 2017-07-27 举报
  • ask7231654527 丨Lv 2
    在于女方,可以写个起诉状去法院起诉离婚,争取抚养权,主张自己的权利
    +1 2017-07-27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