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对方的拆迁安置房子,对方反悔了,我起诉了,一审法院判了房子对方交付给我法院能执行对方名下我保全的房屋吗?(来自福州盛景黄山小区)
我买了对方的拆迁安置房子,对方反悔了,我起诉了,一审法院判了房子对方交付给我,对方上诉了,二审法院让和解,对方赔款,和解协议中分三批给款,三批给款都明确了时间,如有超过时间的,我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交付房屋,中院说对方撤回上诉,一审生效了。是吗,对方有五套安置房,马上就可以办理小产证了,我只保全了我买的一套,其它4套对方把产证办在其子女名下,对方只有一套我保全的房子,如对方超过期限不能给款,法院能执行对方名下我保全的房屋吗?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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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3787086882
发布于2017-07-26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