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ask2851459532
丨Lv 1
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 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国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 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 而所购买的房产只要拥有合法的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产,只要房产还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
-
-
ask3188037578
丨Lv 2
这个房子是住宅,使用年限是70年!
-
-
-
ask3117962635
丨Lv 1
侨城豪苑是住宅房,产权是70年的。
-
-
-
ask4753333819
丨Lv 0
产权是70年的,一般商品房的使用年限都是70年!
-
-
-
ask3392417603
丨Lv 0
你好,你的问题,我来回答。首先,按照我国惯例,一般居住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70年,商业和工业用地为50年,临时用地为6个月。但有的地区有特殊标准。70年的土地使用权的起算点为开发商获得此宗地的时间,而不是按照你获得居住房产产权证的时间。换句话说,如果他首先建设工业区,20年以后转换用地性质为居住,那么它的居住房产的使用年限就只有50年了。如果这样,你的使用年限就大大打折了,可以要求房产开发商降价。希望能够帮到你!
-
-
-
ask3951041117
丨Lv 1
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建的房子不属于商品房。一般商品房居住达到一定年限是需要改造,时间太久的就会拆迁重建
-
-
-
ask1634465869
丨Lv 1
这个政府还没有出台政策,而且房子基本上都不会住到70年的,都要拆迁了。
-
-
-
ask8032917018
丨Lv 2
国家规定国有土地使用年限根据房屋使用性质:住宅房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商业用房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土地使用权的起算点:开发商获得此宗土地的时间; 不过到“超期时”可补超期的土地使用费。
-
-
-
ask5438680225
丨Lv 0
买的房子一般使用多少年,这个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这栋房子可以挺住多少年,这是建筑物寿命;二是,建房子的地,更具体的来说,是你这套房子的房产证上的所属土地使用性质,这是规划局与国土局等部门共同确定的,按现在的条例,一般是住宅70年,商业40-50年,个别其它用途的(比如临建)在10年20年不等。相信你想问的是第二方面。这个问题要注意2点,一是这个使用期是从该土地交完出让金,可以开发之时起算,不是你买到房子才起算,比方说你买到一套住宅,是70年期的,但这块地是开发商12年前就买下的,现在才开发成功卖到楼给你,那你这套房的有效使用期就只余下58年了;二是,建在同一块地皮上的同一栋楼,都可以是不同的性质和不同的使用期限,比方说同一栋楼,裙楼是商业的,塔楼是住宅,那么你买的是商铺那就40年,是住宅就70年。到期了怎么处理现在还没有确切的法规,各地说法不一,最理解的说法是到期后自动续期;最让小业主怕怕的说法是,到期后将无偿收回。由于我们新中国成立都还没有70年,大部分的土地都还没到期,只有个别地皮是当年地方政府在国家的具体办理办法出台前先试水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当时不知道中央定的年限会是多少,所以就往保守来定了个30年(好象青岛就有一批),现在倒是早过期了,但也还没有处理,当地政府应该也还是在等中央的最终指示或人大的相关法规出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