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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7个回答
  • ask7740153016 丨Lv 1
    可以的只要有当地的工作证明就可以啦!
    +1 2017-07-22 举报
  • ask3569186628 丨Lv 0
    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本县城区城镇户口,且其中1人在陵县城区居住5年以上、其他家庭成员居住两年以上的;2、符合陵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低收入和住房困难标准的;3、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的;4、在房改过程中,未购买过房改房或未享受过购房补贴的;5、在城市房屋征收过程中未享受过货币补偿、现房安置的;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的;7、未享受过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单位内部集资建房等购房优惠政策的家庭。申请实物配租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除需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年满55周岁以上的孤寡老人;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3、无劳动能力的重病、大病患者;4、享受城市低保且住房困难的家庭;5、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经济适用住房面向城区低收入家庭。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一)有本县城区5年以上城镇常住户口(含符合本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二)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县统计部门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 (三)无房或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符合认购条件的残疾人、转退军人、烈属、市级以上劳模及城市市政、公益性建设等重点项目的被拆迁户家庭可以优先认购。承租县直管公有住房或廉租住房的住户腾退租住房的,可优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四)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只能购买1套经济适用住房。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1、家庭成员不足2人的; 2、已按房改政策购买过公有住房,或者已参加单位集资建房,或者已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住房面积均以房产证记载的面积为准。核定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的户内人口以户口簿为准。(六)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购人家庭可支配收入指:扣除缴纳所得税和社会保障支出后的工薪收入;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纳部分;住房补贴;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净收入;劳务报酬收入;股息、红利及利息收入;其他经常性收入。
    +1 2017-07-22 举报
  • ask2533950791 丨Lv 2
    就是以政府名义把你的房子买下来,另作它用 会给你补偿的
    +1 2017-07-22 举报
  • ask5000007350 丨Lv 2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家庭就可以申请廉租住房:第一,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第二,申请家庭人均现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面积标准;第三,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第四,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第五,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领取《北京市城市居民申请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以下简称《核定表》,《核定表》按统一格式印制,见样表)一式三份,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要为各家庭成员出具住房及收入情况证明(离退休人员凭退休金领取证计算收入,失业人员凭失业保险金领取证计算收入),并在《核定表》的相应栏目中签署意见、盖章。家庭成员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街道(乡镇)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及信函索证等方法,对其住房、收入进行核定,并签署意见、盖章。第十一条申请家庭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及复印件,所需复印件一式三份:(一)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二)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三)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四)按要求填写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核定表》(须提供原件);(五)低保和优抚家庭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或优抚证明;(六)原住房拆迁的家庭须提供拆迁补偿协议;(七)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需同时提交以下相应材料:重残家庭须提供残联出具的重残证明;有患大病成员家庭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大病诊断书;居住危房的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危险房屋鉴定书。第十二条申请家庭须做出声明,同意市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向其它有关政府部门(如工商、税务、交通等)、公/私营机构(如银行、证券交易所、车辆管理所等)或其工作单位调查其家庭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并索取相关证明。
    +1 2017-07-22 举报
  • ask7480617207 丨Lv 0
    保障房主要分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等,具体的保障房申请条件也有不同,每个地方也有不同的规定,这个要看地方政府是如何制定的,你可以到相关部门去问一下。我给你一个参考的资料,总得保障房申请条件离不开这些:第二十条每一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只能申请购买或者租赁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选择申请货币补贴。已婚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保障。第二十一条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的,除具备上述(一)、(三)、(四)、(五)、(六)条件之外,还需提供市民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本条例所称自有住房,包括已经合法登记的住房和虽未登记但有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以所有人或者共有人的名义拥有的住房。本条例所称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第二十二条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家庭申请的,其全部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本市户籍。家庭成员的户籍因就学、服兵役迁出本市的,在就学、服兵役期间视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内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转让过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六)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购买过具有保障性质或者其他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但作为家庭成员的子女在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的年龄条件后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除外;(七)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其年龄条件和面积标准由市政府另行制定。第二十三条未租赁保障性住房且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可以申请货币补贴。自有住房面积低于本市规定的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且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除第(四)项规定以外条件的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可以申请货币补贴。货币补贴按月发放,补贴金额按照户籍人口数计算。第二十四条租赁保障性住房的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因经济原因缴纳租金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缓缴、减缴或者免缴租金。申请缓缴、减缴或者免缴保障性住房租金的具体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第二十五条本章规定的收入线标准、财产限额、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和货币补贴标准,由市主管部门会同人居环境、财政、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等相关部门,每年根据本市居民收入水平、家庭财产状况、住房状况以及政府财政承受能力、住房市场发展状况等因素划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1 2017-07-22 举报
  • ask7849370246 丨Lv 1
    可以申请,抓紧时间,现在刚下来,所以尽快办理
    +1 2017-07-22 举报
  • ask7592763214 丨Lv 1
    djzzw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城市房屋征收包括如下内容: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该补偿价值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该项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不住和奖励。 此外,市、县级人民政府做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等级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1 2017-07-2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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