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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7个回答
  • youqi2 丨Lv 4
    继承到没有房产的人的名下是没有税的,但是如果继承人名下还有其它房产的话那么要缴纳所继承份额的20%的个税,这个答案是最准确的我刚从交易中心问回来的
    +1 2017-07-20 举报
  • ask4535963622 丨Lv 2
    你和你爷爷都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但你爷爷的养子在你爷爷死后也无权拥有这份房产的,最好是在你们继承所有财产后,去公证部门进行财产公证,把所有的条件都写清楚,这样,就算你爷爷过世后,这方面也就没有不必要的麻烦了。
    +1 2017-07-20 举报
  • ask3654078480 丨Lv 1
    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经过协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遗产,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遗产,这一点在房产的继承上尤为重要。继承人的继承权可以因继承人的下列行为而丧失: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房产的继承和分割与其他财产不同,房产虽然可以分割但这种分割是有限的,如不能把一间房屋分成许多份。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由继承人共同继承,作为共有的房产。如一定要分割时,可以采用作价分割的方法。房地产继承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法定继承,即死者生前没有交待或立下遗嘱,因此继承的顺序以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另一种是遗嘱继承,即死者在生前留有明确的意愿和指示,指示把自己的遗产死后留给什么人继承。
    +1 2017-07-20 举报
  • ask2934498900 丨Lv 0
    如果有遗嘱按遗嘱继承就可以了
    +1 2017-07-20 举报
  • ask9611123592 丨Lv 1
    通过继承相对来说比较省钱,谢谢采纳!
    +1 2017-07-20 举报
  • ask4261236629 丨Lv 2
    分配继承是要到法院走程序的,最后由法院判决分配比例多少.即使有遗嘱也是要到法院走程序的,因为只有法院才可以给你办理新产证的权利,还有就是产权不可能多人都上,法院会咨询你们产权分配的.走法院是必须的
    +1 2017-07-20 举报
  • ask3191892290 丨Lv 2
    我是前两天给你留言的某地房产管理局的朋友。想了半天,我还是用我自己的语言来给你回答,不引用法律、法规条文。这样比较通俗,你也能简单的明白。 一、离婚后,房产证在你母亲的名下,那可以证明,房产归你母亲所有,离婚时已分割清楚,可由她自行处分。与你父亲无关。 二、如你母亲再婚,该房产已属于你母亲的婚前财产,可由她自行处分,与你继父无关。但在婚姻存序期间,你母亲去世。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你继父享有第一序列继承权. 如你母亲没有再婚,房产将由你母亲的亲生子女继承。 三、所有有继承权利的继承人,签订好继承协议,到公证处做继承协议公证(包括放弃继承权利人)缺一不可。内容上要每个人自愿认可,表示同意,并在公证员面前签字,方可生效,如你认为继承分配不妥,可拒绝签字。 四、如最终继承人只有你和你姐姐,并在你姐姐合作的情况下,可持继承公证到产权部门申请办理权属登记。 五、房产证遗失,可携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母女证明及你母亲的死亡证明,到产权管理部门申请查档,挂失。原则上挂失后需先将房产补办给原产权人,才能进行各种变更登记。然而产权部门不可能给已去世的人登记房产颁发权属证书。所以,必须在第三点公证完毕后,按公证协议直接办理给各个继承人。 六、如你怀疑房产已被他人非法转移,可持你的身份证,母女证明,和你母亲的死亡证明到产权部门申请查挡。如你根本得不到那几样证明,可请当地居(村)委会开证明材料(写明你与母亲的关系,并注明你母亲的死亡时间和申请查阅的档案),到产权管理部门时,加以说明,应该很容易能申请查档(记的查阅时要说清房屋坐落,和产权人(产权证上的)姓名)。 七、如仍然能查到你母亲的房产档案,则证明该房产仍未被转移。如查阅不到,证明房产已被转移,则要申请查交易记录。 八、如房产未转移,可协同你姐姐一起到产权部门办理继承手续。如已经转移,则要运用法律手段。(因为本人没搞法律,具体不知道在房产已经被非法转移后,应该是向公安机关报案还是向法院起诉。请懂的朋友负责向可怜的妹妹解释下,因为如果房产已经转移,过户到别人名下,妹妹是没有权力查阅别人房产档案的,所以有可能根本不确定经手人和现在的产权人是谁) 九、以上几条完成后你自然可以得到你应当继承的部分,到时候也许出现两种情况: 1、将你所有的房产登记到你的名下,你可以自由处分; 2、现产权人,或转让房产的得利人给予你所有房产的现金折价,房产归他所有。 注意:当你选择2的时候,一定要了解房产行情,不要太亏了自己。如对方恶意压价或你又根本不了解行情的情况下,可委托评估部门进行房产评估。或干脆只要房产不要折价,等你再长大些,再懂些社会知识后再做处理。 另:在办理房产继承时的必要件。 1、产权人的死亡证明; 2、经公证的继承协议; 3、原房产证; 4、继承人身份证明。 一般来说:产权部门在办理继承时,有收必要件的权力,有资料不全退件的权力,有就有关事项询问办事人的权力,但却没有调查权。所以索要经过公证的继承协议。公证处在办理公证时,便要就该遗产有几个合法继承人做以调查,并做已公证。至于公证处的调查权能到什么范围,我也就不清楚了。但你要相信,就算他们用欺骗手段获得公证,也是无效的,因为上面没有你的签章,他们伪造,也有公安或法院管查。隐瞒个别法定继承人的情况下签定的继承协议,是不合法而且无效的。 还有一点就是,该房产不可能一步办到你姐夫,或继承人之外的名下。 你要相信,产权部门所有一切经过的手续都是有据可查的,你该得的遗产不会凭空消失。 希望能帮助到你,愿你幸福。 中国的法律不管你信什么教,呵呵。如果你办不来这些事情可委托你信任的亲戚带你一起办,或干脆请个律师委托代办,不过律师的费用可能要高些。养老保险在你母亲去世时便终止了。至于以前领到的,你可能是分不到了,因为你当时还没有能力赡养母亲,你姐姐可以说是她在全权照料母亲而得到保险。但房产方面你是合法继承人,不能是因为她照料了母亲就归她所有,切记。
    +1 2017-07-2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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