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合同有效期
律师:你好!我在郫县有一套房屋,2011年8月28日,我与中介及买方签了三方合同,买方办房贷,我当场收了2万的定金,并把房产证扣在了中介,因中介说45天内可办好买方的房贷及整个买卖的一切程序,所以合同中没写明此合同以及定金的有效期.9月5日,按中介之约,我和买方到中介指定银行办了银行卡,还到房屋管理部门查证了我房屋的有效性,然后又到银行递交了买卖双方的各种资料(中介是通过一担保公司审核我们的资料,再由担保公司递交银行),买方的工资证明是7天后补上的,银行说盖的章不清,买方又在7天后补上新的工资证明.从合同签定日起,现已近中介所说的45天之期,中介昨天以短信答复我说,他也不知房贷何时能办下来.我因新买一房之付款期将到,急需卖房款去付买房款,请问,我可否于中介所说的45天之期满了后,从中介拿回我的房产证?定金又该归谁?如银行的房贷长期办不下来,我的房屋就一直不能再卖吗?如中介不退还我的房产证,我可否通过挂失的方式重新办理我的房产证?急期指点,谢谢! 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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