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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事裁定书 本院认为

    民事裁定书本院认为:原告??.??所提交证据不足以证明其所诉的宅基地使用权归其二人所有,本院对原.被告对该争议的宅基地使用权无法认定,原.被告争议的事项不属民事案件受理范围。原告可向有关部门对争议的土地确权后另行起诉。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四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原告??.??的起诉。案件受理费100元,全额退还由原告??。 北京市

    土地确权 宅基地 土地 确权 举报

    提问者:ask2750537457

    发布于2017-07-1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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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2426712533 丨Lv 2
    具体请咨询法院。。。。。
    +1 2017-07-1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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