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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111390151 丨Lv 2
    1、到你公积金的银行打印一张“公积金对账单”。就是有你单位、公积金账号的那种,如果不知道的话要问清楚再打,以免打错了还得重新跑了一趟。 如果你公积金银行和贷款银行是同一家,这一步骤可省。 2、到贷款行办理手续,如果是已婚,需要和你的配偶一起办理。记得带上如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还款代扣账户(卡或存折)原件; 4)《厦门市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申请表》:上网(点击“下载中心”)下载或到贷款银行领取,填写后经所在单位盖章; 5)《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到贷款银行复印,并由贷款银行盖章确认。 除提供上述材料外,申请人根据以下不同情况须提供的材料: 1、申请人为借款人配偶的,须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住房贷款与住房公积金缴交不在同一银行的,申请人须提供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单(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交银行打印并盖章); 3、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须提供经公证的代办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并不是每家银行都行的,例如农行的需要分行才能办理(在明发附近),大家不要就近找家里附近的小支行,搞不定的。建议大家再办理之前,先打贷款行的电话咨询一下,问清楚之后再行动。 另外,逐月贷款要下月才能生效,大家要保证本月卡里还有足够可扣的钱,例如昨天办,就是四月才能生效,不要忘记了哦。
    +1 2017-07-15 举报
  • ask2614496077 丨Lv 2
    提取公积金还款的三种方式为:一次性还款法、停还若干月法、逐月还款法。 (1)提取公积金一次性还款法--即用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归还贷款余额后,借款人按照提取还贷后的剩余贷款本金和剩余还款期限重新计算的月还款额继续按月还款的办法。 (2)提取公积金停还若干月法--即用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归还贷款余额后,根据提取的公积金余额与当前月还款额的倍数取整后,停还相应月数的办法,停还月数不得超过12个月(提取还贷的公积金余额大于12个月的月还款额的,停还月数也不得超过12个月)。停还结束后借款人须继续按月还款。停还期内产生的欠息,不收罚息,不计复利,在停还结束后的月还款中逐月扣还。(该办法目前有部分银行因系统原因而暂不受理)。 (3)提取公积金逐月还款法--即每月直接从委托人公积金账户中提取用于归还当月贷款本息的金额的办法。提取的公积金金额不足时,委托人应及时补足其还款金额。
    +1 2017-07-15 举报
  • ask4631492031 丨Lv 1
    1、贷款本息的偿还方式 除现金支付外,借款人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储存余额用于偿还贷款。在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储存余额不足时,可以提取其配偶、同户成员和非同户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储存余额,但需征得被提取人的书面同意。 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储存余额的借款人,应当向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并由受托银行以转帐方式代为办理提取手续。 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储存余额的申请审批手续,可以在借款申请审批时一并办理,也可以在还款期间办理。 借款人与非同户直系血亲的关系,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2、贷款本息的提前偿还 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部分或者全部贷款本息。 提前偿还全部贷款的,借款人应当支付贷款本金余额,受托银行不再计收贷款利息,按照借款合同已收取的贷款利息也不退还。 提前偿还部分贷款的,受托银行与借款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借款合同,由受托银行根据变更后的贷款期限、提前还款当日的同档次公积金贷款利率和贷款本金余额重新计算出剩余期限内的每月还款额。变更后的贷款期限不得长于原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
    +1 2017-07-1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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