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天津蓟县农村的,2011年由于人口原因,家里购买了村里拍卖的土地请问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您好,我是天津蓟县农村的,2011年由于人口原因,家里购买了村里拍卖的土地,是一个废弃的大坑,当时签订了承包合同,自己填坑处理,一年后建了一栋二层小楼,周边邻居以及村里三分之一多的人是占用非宅基地的土地建房,这种现象很普遍。房子建完居住一年多,由于邻居被举报土地所罚款几万元,事后就不了了之。直到2017年近期被人当成例子举报土地局土地所不作为,法院受理,市纪委询问做笔录,请问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房屋会不会被强制拆除,顺便说一下这种情况在当地非常普遍,大面积性行为,想咨询下律师我应该怎么做,怎么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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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1727101306
发布于2017-07-14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