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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3020059111 丨Lv 0
    (一)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户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区房产管理部门的房管所提出书面申请,通过预审的,填写《惠州市廉租住房登记表》。(二)申请人持以下材料及复印件到市、区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1.《惠州市廉租住房登记表》;2.低保证明或优抚证明;3.现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出具的住房证明;4.户口薄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5.其它相关证明。(三)审核。市、区房产管理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应在7个工作日内退回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统一在《惠州日报》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市、区房产管理部门予以登记后排队轮候配租。
    +1 2017-07-1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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