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买的安置房,今年原房东拿到所有证件了,我们想过户,对方不同意。
2009年买的安置房,今年原房东拿到所有证件了,我们想过户,对方不同意。我们起诉他们,结果我们的案件还没开庭,对方房东老婆起诉我们及他老公,说在她没同意的情况下卖了房(原房东老婆没签字,不过卖房是知晓,且在另一房间),要求法院合同无效,当时房价25万,现在市场价在50万,不算装修费用,请问如果合同无效的话,我们有多赔偿,如何赔偿,(我们房产保全只做了40万),赔偿包括哪些内容。法院会当场就有赔偿意见吗,还是说需要我们上诉提赔偿,2.房产保全对赔偿会有影响吗3.原合同中违约赔偿是房价一半价,是否是按现在市场价赔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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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1415369168
发布于2017-07-11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