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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是高速公路被征地的租地者 租地时间是2016年5月1日至2021年5月1日 地租一年一付 第二年使用2个月 我有何补偿

    请问我是高速公路被征地的租地者租地时间是2016年5月1日至2021年5月1日地租一年一付第二年使用2个月我有何补偿 北京市

    土地征收 举报

    提问者:ask1397239181

    发布于2017-07-1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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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7379114913 丨Lv 1
    你好,你这种以租代征的方式是法律明确禁止的,是违法的,补偿款应当是一次性给你们的
    +1 2017-07-1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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