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相关搜索推荐

共8个回答
  • ask5000520639 丨Lv 1
    198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1 2017-07-09 举报
  • ask8695779396 丨Lv 1
    你可以用充分的证据来 要求公证机关撤销公证书。。然后再以产权异议的方式来要求房产管理机关冻结该房产的权利的行使。最后在十五是内向法院起诉。湖北长久律师事务所成永国律师。
    +1 2017-07-09 举报
  • ask6922054778 丨Lv 1
    这个从法律角度来讲,不可以。因为当时你们所有的证明都与107室无关啊。证明不了107室是你老伴的房子啊
    +1 2017-07-09 举报
  • ask7429190383 丨Lv 1
    你好: 我国《物权法》对共有关系做了明确规定,除具有家庭关系之外的,是按照按份共有认定的。所以,该楼房对甲乙丙来讲,属于共同共有财产。而《民法通则意见》规定,当事人不能证明是按份共有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因为该事实发生在《物权法》生效前,所以,该楼房对甲乙丙来讲,按份共有。 关于合同效力的问题,是需要很多细节问题的。因为现在房屋属于甲乙丙共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明确规定,共有房屋未经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房屋。还有就是,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当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但丙并未通知张某夫妇。所以,根据以上基本判断,该买卖合同可能会被认定无效。如果法院认定合同无效,则房屋所有权自然归甲乙丙共有,但甲乙丙也无权要求张某夫妇搬出该楼房,丁就更无权要求张某夫妇搬离该楼房了。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丙现在无房居住,可以要求张某夫妇腾出部分房屋自己居住。 这是对你叙述的情况的一种基本判断,但其中可能存在很多细节的问题,希望详细告知以便更详细的解答。
    +1 2017-07-09 举报
  • ask8147129755 丨Lv 2
    以过诉讼时效,一般诉讼时效为两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算!房屋所有人以产权登记为准!
    +1 2017-07-09 举报
  • ask9520036363 丨Lv 1
    以前的证明已经有了变更!在变更期间是有公告日的,一旦变更成功之后这套房子是清晰的产权了!不存在有什么纠纷的了!再说房号又有过变更!
    +1 2017-07-09 举报
  • ask756003589 丨Lv 1
    母亲作为配偶也只是其中一个继承人,你父亲的父母,配偶,子女都是共同继承人。
    +1 2017-07-09 举报
  • ask3221928635 丨Lv 2
    令祖父过世后,如无遗嘱。令尊与令姑母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令兄弟姐妹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因此只有令尊与令姑母有继承权。 但根据集成法地13条第三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与第四款“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一次为依据,令尊可以要求分割遗产时予以多分。 或可以征求令祖父的意见立遗嘱,如有遗嘱指定令尊集成房产,而令姑母不属于“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则令尊可继承房产。为保证遗嘱效力以及避免纠纷,遗嘱最好经过公正
    +1 2017-07-09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