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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个回答
  • ask6457653846 丨Lv 1
    目前广州林和村的拆迁即将开始,关于广州的拆迁补偿问题,在之前出台的《危旧房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规定是,旧城改造的被拆迁户除了获得市场评估价的补偿外,还可能获得“改造奖励”和“搬迁奖励”两部分,总补偿额最高可望超过当地一手楼均价。 林和村拆迁改造在即,村民们正忙着搬迁,喜等新家落成。与此同时,却有一部分人丝毫没有搬家的喜悦。因为拆迁补偿无份,该村有30多家合资户近百人无法回迁,面临无家可归之虞。 根据合资户们介绍,他们现在在林和村居住的房屋,是上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通过与村民合作建房形式所得。即通过与林和村村民签订一份合资建房协议书,由村民提供建房用地,由合资户出钱建房,建好后按双方约定分房,各自使用至今已20多年了,合作双方均相安无事。但现在林和村组织拆迁进行临迁费和拆迁费补偿协商时,只认定“宅基地使用证”上的土地所有者,即当年建房时提供土地的村民,并没有与实际建房者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具体的广州的拆迁补偿的措施可以看当地的具体方案。
    +1 2017-07-05 举报
  • ask1374407765 丨Lv 2
    根据《条例》第四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本条例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本条例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要素是产权。 第二十四条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五条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关键是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人口不在此例。 但是你另有一处房产,可能影响到,你们购买经济适用房等享受安置政策上的差异。面积指建筑面积,也就是产权证上标注的面积。
    +1 2017-07-05 举报
  • ask3055044175 丨Lv 1
    这是根椐你当地拆迁办的文件来决定的,每个地方的拆迁规定都不一样.有的地方拆一补一,有的地方拆一补一点三,有的按户口本上的人口赔平方和赔钱,有的按原来的住宅面积补平方和赔钱(这种方式现在好像不太行了,正府觉得有点亏,特别是在农村).
    +1 2017-07-05 举报
  • ask8264009908 丨Lv 1
    拆迁补偿安置的规定:第二十二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第二十三条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除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第二十四条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第二十五条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第二十六条 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第二十七条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第二十八条 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第二十九条 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第三十条 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执行。第三十一条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三十二条 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按时腾退周转房。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对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第三十三条 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1 2017-07-05 举报
  • ask3604855184 丨Lv 1
    1、公房承租户也是拆迁当事人,能得到补偿。2、对公房承租人的补偿可以选择采用以下三种方式:1、公房承租人按照房改政策购买承租房屋,以被拆迁人身份获得补偿;2、被拆迁人以异地安置公房承租人的方式,与公房承租人解除原来的租赁关系(实物补偿);3、被拆迁人以协议方式收购公房承租人的公房使用权(货币补偿)。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的是第一和第三种方式。而本文的论述仅仅针对第三种即货币补偿方式。对这个,不同的地方有不同地方法规。
    +1 2017-07-05 举报
  • ask9539986527 丨Lv 1
    如果对于拆迁补偿问题有分歧遭到强制拆迁。你最好先把家里的物品等运出,以防真强制拆迁造成更大的损失,其实你可以咨询律师。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新《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的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过渡的方式和过渡期限经协商达不成拆迁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被拆迁人是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民事诉讼法》条规定,“人民法院对符合本法一百零八条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根据上述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对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就拆迁补偿和安置事宜末能达成协议而引起的拆迁纠纷,应当由人民政府或者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予以裁决,人民法院不能直接立案受理。否则则违反《民事诉讼法》第条和新《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坚持起诉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立案的,应当说服当事人撤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并告知当事人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申请解决。
    +1 2017-07-0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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