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卖方不再履行房屋转让合同,其违约责任与赔偿金$https://m.fang.com/ask/ask_28090087.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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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不再履行房屋转让合同,其违约责任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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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3622170837
发布于2017-07-04 北京市
共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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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5583660965
丨Lv 1
结婚了,户口就在一起了的,可以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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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6742365647
丨Lv 0
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条款进行赔偿 如果在合同中没有约定 就不好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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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290264156
丨Lv 0
可以买房的,北京买房的限购政策,是以家庭为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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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2050490012
丨Lv 2
房屋买卖以过户登记为对抗要件,未过户之前,对方有转卖他人的权利,但应对你的损失进行赔偿。你支付的14万元是预付款,不是定金(若是定金可要求双倍返还)也不是订金等,此时你要求赔偿的范围只有:1、返还你的预付款2、赔偿你从支付之日起到返还之日的银行利息,以银行同期利率计算3、如果要求定期与短期存款的差额,则你应提供相应证明4、另外,你可以就房屋涨价部分要求一部分(不一定会支持),因为按照合同法来说,你支付了14万元,就应该从理论上享有14万的产权,针对此部分的涨价空间,你有权利要求对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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